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03-11 15:01

 

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开发区)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各填报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4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内控报告》信息中,各城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汇总单位至少要报送本区或所属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典型案例1个。

二、编报方式

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用网络版方式报送,各填报单位需登录统一报表系统申慱亚洲官方网:http://111.26.53.76:9797/进行填报,单位用户名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面加上@NKBG初始密码与用户名相同。如忘记密码,可联系技术服务人员重置密码。

三、报送时间

(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于510日前完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封面扫描件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要于5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审核、汇总和上报,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封面扫描件应当由该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四、编报要求

(一)落实编报工作。各城区、开发区财政局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全面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

(二)提高编报质量。各城区、开发区财政局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审核工作,按要求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对本级及所属单位(辖区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情况及编报质量进行检查审核并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报送数据与决算和资产数据一致。

(三)完善内控体系。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应当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成效,进一步提升部门、单位管理水平。

(四)严格保密要求。要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保密工作,按照“谁生产,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内容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五、问题解答及其他事项

(一)各填报单位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系统填报用户操作手册、问题解答、讲解视频等编报资料。

(二)各填报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与久其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431—88553901,0431—88550574,也可以在申慱亚洲官方网:市(会计处行政事业单位群)QQ工作群中进行咨询,群号:434347130和300049947。

会计处联系人:李慧  62049167

申慱亚洲官方网:市技术服务人员:金迪  0431-85186708  1359612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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