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各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规定,市民政局决定对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2021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1年6月30日前经申慱亚洲官方网: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1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
二、年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5月9日至7月31日。
地点:申慱亚洲官方网:市市民服务中心(丰满区深圳街98号)。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逾期,年检系统自动关闭,不受理年检。
三、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二)党的组织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
(三)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四)按照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
(五)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六)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四、年检程序
(一)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请登录https://218.62.79.234:7443进行注册、网页填报、提交线上预审(具体操作见附件)。当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后,请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将填写打印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两份),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在年检报告书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出具年检结论。民办非企业单位携全部年检材料,在2022年7月31日前递交申慱亚洲官方网:市市民服务中心(丰满区深圳街98号)。市民政局审查后作出年检结论。
五、年检需要报送的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两份);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根据工作需要,申慱亚洲官方网:市民政局可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条件。
六、年检审查结论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政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市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以书面检查为主,并结合抽查审计、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等综合确定年检结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或经业务主管单位来函说明存在的问题确有特殊情况的,年检时可视情从轻或免予处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21年度存在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
1.未按要求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
2.不具备法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基本条件的,包括没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年末净资产为负数等情形;
3.未遵守非营利活动准则的;
4.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
5.未开展业务活动的;
6.不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活动的,包括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或未按期进行理事、监事换届等情形;
7.无固定住所或必要活动场所的;
8.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
9.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
10.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
11.设立分支机构的;
12.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13.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14.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15.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16.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7.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或者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的;
18.负责人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超龄、超届任职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负责人备案的;
19.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行为的。
(三)有以上情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如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以上行为,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检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符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存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罚则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年检要求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非公党工委、省民政厅党组联合印发的《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中同步加强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吉组通字〔2017〕66号)要求,本次年检将把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年检重点内容。社会组织应做到党组织应建必建,未按要求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年检结果一般认定为不合格。
(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如在日常运营中使用《学校会计制度》或《医院会计制度》,请在审计报告中同时提供两种审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由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选择。
(三)因特殊情况,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不能完成年检工作的,需向市民政局递交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的延期年检申请。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年检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填写失误或虚假瞒报造成后果的,由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承担,登记管理机关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为积极响应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减少非必要的接触和人员聚集,纸质版材料待疫情平稳后再行提交。届时,申慱亚洲官方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会在工作群内通知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年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咨询。联系电话:62022199。